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任留存 葛明亮)近日,邹某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邹某等人扮演“老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打开突破口。而李某身处境外,并委托辩护律师动员李某回国。承担法律责任。检察机关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南通崇川:主犯认罪后,邹某等人共同出资招募李某等多人在马来西亚设立窝点,并表示愿意协助检察机关劝返马来西亚的同案犯李某。邹某共组织指挥诈骗钱财近500万元人民币。主犯邹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李某抵达南通投案,
为确保李某顺利到案,并劝说李某主动面对犯罪事实,
讯问中,好赚钱,再通过高手续费等方式制造投资亏损假象,骗取被害人钱款。
2020年5月,
2020年11月12日,截至2020年1月案发,办案检察官遂决定先正面接触邹某,李某最终同意主动投案。2020年9月5日,
邹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李某在马来西亚的联系方式,李某是重要同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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