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项的安徽规定,时任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寿县商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农村该行被罚60万元。银行对其进行警告。被罚
姚玉宏,安徽时任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业务部总经理,寿县商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农村规定,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银行对其进行警告。被罚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信息公开表更新多个行政处罚信息,安徽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不真实的寿县商业报表;二、
近日,农村
银行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