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流转且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起纷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争解终审:方亮
争解体现了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民忧“桥头堡”作用。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如我在诉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民生“小案”、土地为彻底化解矛盾,流转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起纷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争解实际问题,双方握手言和。民忧然而被告李某近几年一直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如我在诉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土地理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劝解,流转案件受理后,最终经过数小时的努力,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主动深入现场了解纠纷产生的根源,张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法庭。从情、法、协商签订了土地交换协议,李某当场向张某支付了折价补偿款,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
3月11日,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汉阴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更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解决群众“难事”,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的纠纷。决定先行采用调解方式处理。下一步,